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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的香港之旅遊記去參加徵文,承蒙很多人幫忙投票,
後來在眾多競爭者中以13名之姿擠進前20大,幸運獲得小禮物獎項。

八月初,收到通知信件要我們填寫住址等等,
前兩天,段老爺回家時跟我說:你今天有沒有看信箱?有掛號信通知唷~
我:歐~那個呀~我會再去領。
段爺:可是我怕你領不到...
我:為什麼?我拿通知單去領不行嗎?
段爺:收件人是小撲的名字ㄟ,你要怎麼領

說的是,當初在重新登記BLOG姓名時,我一時興起把小撲的名字換上去,
結果,我要拿啥證件去證明我是段小撲啊?哈哈

總之,跳過那段領件過程,好歹是領到了,拍個照給大家看看。



鏘鏘~這就是禮物啦!一個圓筒狀的米奇包包,正面滿分,
背面印上那個香港旅遊局的logo就整個的扣分!
(沒辦法,誰叫活動是人家旅遊局辦的?)



包包打開來,上頭有面小鏡子,所以也是可以用來當化妝包沒問題,
但是說好要給小撲的,所以我用來放他外出用的三寶:餐具剪刀小玩偶,
餐具是把飯塞到他嘴裡用的,剪刀是用來剪碎食物用的,小玩偶?是分心用的,
不然這年紀小鬼哪可能給你好好餵飯吃....Q_Q


謝謝媽咪的學長姐學弟妹,同學朋友同事,還有各位親愛的阿姨網友們,
還有領養小鴨鴨的
人客們,謝謝你們投票,讓我有這個小包包喔~我會好好珍惜的~


媽咪os:如果你不要一直用筆戳他,我想你兩歲的時候他應該是還健在的.....
前提是你不要再破壞下去的話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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